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谢丽艳 陈小燕)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市热门旅游商圈的旅游特产经营店进行检查。因存在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标注日期不规范等问题,三家销售散装食品的商家被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我市热门商圈十余家旅游特产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家仍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其中,散装食品的问题尤为突出。
在一家光仔鱼、鳗鱼丝等堆放得颇具规模的特产店,执法人员发现这些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都没有配备防尘、防蝇等防护措施。“商家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指出。此外,该店销售的光仔鱼、鳗鱼丝等存在货架标识牌标示的生产日期与实际的生产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在另一家特产店,执法人员发现商家在购进目鱼条、鱿鱼丝等散装食品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家特产店在散装凤梨干的标签上只标注了名称和售价,未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
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上述三家涉嫌违法的商家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